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07年度教师低职高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8 浏览次数: 设置

学院各系部:

    目前,2007年度教师低职高聘工作已顺利展开,现将有关后续工作的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处将申报人员初审结果返回相关系部,由系部组成评议小组对其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并投票表决;

    二、系部的评议小组(7-11人,单数)由系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应有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员到会,方可开会;

    三、低职高聘工作每两年一聘,本届聘期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

    四、申报低职高聘者,须至少担任原岗位级别两年及以上工作;

    五、系部根据评议小组表决情况,形成系部推荐意见,于2007年12月29日交人事处;

    六、人事处咨询电话:2652607。


人  事  处
2007年12月17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