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教学建设需要,特公开招标采购一批服装、艺术专业教学设备,我院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投标。
一、采购内容:
本次所购设备为:
A(包)
电动平缝机30台、电动包缝机1台、整体熨烫设备1套、蒸汽熨斗15个、脚踏式锁边机4台、标准人台20个、展示模特儿20个、教学用人台2个、
B(包)
数码写真喷绘机1台、激光雕刻机1台、刻绘机1台。
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要求:
投标人可购买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人须对所购包件中的所有设备及服务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国内注册,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应提供自己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若非代理商,须提供原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可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可能被取消。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合同执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中标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07年10月25日至2007年10月30日8:00-18:0,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处(0838-2651522)。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投递地点:2007年10月31日18点前请各投标单位将标书投交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8室)。
七、联系人、电话、地址:投标联系人 周老师 0838-2651133 招投标办公室。
技术咨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处:何老师 李老师0838-2651522
八、联合投标
本项目允许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九、公告时间: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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